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精神,依据《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及我市实际,赴部属高校高层次人才招聘后,现通过菏泽市“直通车”绿色通道还需引进381名高层次人才。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高校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之前取得“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全国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及学位证书(全国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名单详见附件)。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31日以后出生),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岗位有特殊年龄要求的除外。
4.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要求
市教育局汇总发布各县区、市直学校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见附件),各县区及市直学校负责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解释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等工作。
三、报名办法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或在现场招聘时报名。电子邮件报名从即日起至2019年1月22日12:00点,将个人简历和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意向学校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或在招聘现场报名都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与现场报名时间同步),不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放弃报名资格。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报名表、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报到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各县区及市直学校对符合报名条件并达成就业意向的人员,组织见面会,对其个人有关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范围。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招聘时间、地点
1.招聘地点:菏泽市第一实验小学南校区(菏泽市长江路996号)。
2.宣讲时间:2019年1月23日上午9:00,各县区及市直学校分别进行宣讲,宣讲教室现场确定。
3.报名时间:宣讲完毕后开始组织现场报名,截至1月23日上午11:45。
六、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9年1月23日下午,面试教室现场确定。面试采取试讲、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从事专业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专业素养。面试设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
七、考察与体检
1.面试合格者按照面试合格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2.招聘单位将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因自愿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需要递补的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以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菏泽教育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教育局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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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