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河学校聊城分校由于学校的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选聘高中教师6名。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考察、试讲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选聘工作由青岛银河学校负责全程监督。
二、选聘数量
本次选聘共计6名,其中语文教师岗位2名、英语教师岗位2名、韩语教师岗位2名。
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选聘岗位,不得重复。
简历投送邮箱:fgl1205@126.com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龄不限制,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4.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人员待遇
1、选聘教师试用期为半年,期满考核“德、能、勤、绩、廉”及其表现,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按人事管理有关规定予以解除聘用。
2、选聘教师每年签订单位聘用合同,3年内不得调动。工作期间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或累计三年不合格的,学校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3.工资及待遇:实习期满合格者,办理五险一金,不低于聊城市公办学校同等职位教师工资,月工资3500元~~10000元或者以上,按照实际教学质量评定,韩语教师岗位工资面议。
五、应聘时间:
应聘报名时间:2018年9月14日至9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1份;蓝底正面2寸彩照1张。
应聘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体检等时间安排另行通知,不能按时间要求参加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联 系 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13563511360
本公告由青岛银河学校聊城分校选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青岛银河学校聊城分校
2018年9月13日